程拙砚,程拙砚。

    只要他低头看见少了一根手指的手掌,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漂亮而苍白的男人,以及他绿sE眼眸里刺骨的冰冷。

    在他终于得到了阿森的首肯,踏上欧洲的土地的时候,他一度以为自己会一直留在英国,或远或近的守在江映桥的身边。

    他落脚在伯明翰的唐人街,住处就在最热闹的酒楼的楼上,小小的一扇窗户正对着永远热闹的街道。

    有无数次,他在那扇小窗里看见过江映桥的身影。他们离得那样近,仿佛只要他鼓起一点点勇气,他们之间就再也没有隔阂。

    可是每一个午夜梦回的时刻,他总想起分手那一天,美术馆里的那把斧头。冰冷地,决绝地斩断了他所有的勇气。

    他明明不是胆小的人,可是只要是面对她,他总是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整整两年了,他始终没有敢踏出那一步。

    他眼睁睁地看着她念书,打工,跟朋友们嬉笑着一起在他住处街对面的麻辣烫店里吃饭,然后握着一杯N茶过了马路朝着他走过来。

    “江映桥。”他低声念她的名字,然后看着她走到他的楼下,消失在他的视线里。

    她应该很努力吧,硕士毕业了,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,可是最终还是决定回国。

    也能理解。

    他们家是感情很好,互相支持,彼此理解的家庭,她一定是觉得到了她应该为家庭担起责任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而他,也被阿森派到了慕尼黑去。

    阿森说,再帮他做两年,就让他当个的掮客,不再属于他们的组织。

    从此以后,桥归桥路归路,有活会找他,接不接看他自己。

    其实何牧云也知道,自己慢慢做出名头来了,想找他的人不少,阿森就算想留也留不住他。